【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敦煌市法轮功学员吕丰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她依法上诉,十二月十八日酒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十二月二十一日,吕丰梅已被劫入兰州市女子监狱。
吕丰梅,五十岁,家住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她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对她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吕丰梅被非法关押到敦煌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吕丰梅被敦煌市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她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酒泉市中级法院对她非法维持原判。
非法关押吕丰梅的敦煌市看守所,以吕丰梅不交五千元非法判刑的罚金,就不让她家人接见为要挟,逼迫她家人交了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吕丰梅被劫至兰州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曾被冤狱两年半 遭高压迫害
早在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吕丰梅与敦煌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警察绑架,后敦煌市及酒泉地区公安、国安局插手迫害。吕丰梅和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阿克塞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关押在阿克塞县看守所达六个多月的吕丰梅和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阿克塞县法院、检察院非法开庭。八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其中,吕丰梅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在监狱中,吕丰梅遭恶警、恶人高压迫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吕丰梅被派出所警察伙同社区人员骚扰,问她“现在还在炼法轮功没有?”问她是否有电脑,要她和家人的电话号码等。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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